场地使用证明

时间:2014-07-13 23:50:20 | 来源:励志网

【篇一:场地免费使用证明

我司现将租赁于广州市XXX号约200平方米的场地免费提供给广州XXXX有限公司供办公使用,使用期限从2012年8月15日至2013年8月14日止。

特此证明。

深圳市XXX有限公司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二:经营场地使用证明】

益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兹证明座落在桃花仑东路39号房屋3间100㎡场地,其中:营业面积70㎡,仓库30㎡励志网http://wWw.qqZf.cN/,用于开设铝合店,其产权属于王政所有,使用期限:自2012年2月6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止共计一年半。

特此证明。

2012年5月30日

【篇三:场地无偿使用证明】

高新区工商局:

位于潍坊高新区清池街办东站(车留庄镇府驻地)房的产权归杨帆,现由我以无偿的方式提供给潍坊晟和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使用,期限由2011年4月26日至2016年10月26日。

特此证明

自然人产权人签字:

2011年4月26日

【篇四:场地证明】

海珠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兹有我在,有间,面积平方米,产权归给作办公用房(产权证、租赁合同附后)。

特此证明

盖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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