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职责

时间:2015-02-03 10:31:41 | 来源:励志网

【篇一:卫生局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地方性卫生管理办法和规章,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监督管理,研究指导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完善卫生服务体制。

二、编制并指导实施全县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拟定卫生经济政策和管理办法,统筹规划和协调全县卫生资源的配置,统筹协调和指导区域卫生规划的实施;负责县级卫生单位基本建设和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国有资产及全县卫生专项投资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依据卫生法律法规,监督管理传染病防治和食品、职业、环境、学校、放射、公共场所、化妆品卫生;依法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监督执法;普及卫生法律法规知识;负责卫生行政复议和对卫生执法的监督。

四、研究拟定医学科技发展规划,负责医学科技情报、科研项目的管理及组织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工作;制订全县医学继续教育发展规划并指导、检查实施。

五、贯彻落实中医、中医中药结合、中西医结合的方针、政策,制订全县中医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实施中医药现代化。

六、贯彻预防为主方针,组织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制订严重危害人群健康疾病的防治规划并检查、监督实施;加强对重大疾病包括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寄生虫病、职业病的防治;负责全县爱国卫生工作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七、研究拟订农村卫生、社区卫生服务、妇女儿童保健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组织建设及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的实施。

八、制订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事故鉴定。

九、研究制订全县卫生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全县卫生技术职务的申报和卫生专业技术队伍的管理工作;开展卫生职业道德教育,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十、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组织调度全县各级卫生技术力量,组织抢救伤病员,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和蔓延;组织接收国内外捐赠的救灾防病药品、设备、经费等;组织开展无偿献血工作。

十一、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地方病防治领导组的日常工作。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篇二:卫生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制定全市卫生改革与发展目标、政策、法规,依法制定各项卫生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卫生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计划;研究制定全市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制定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并指导实施。

三、制定全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参与组织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工作。

四、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制定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五、负责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并监督实施。

六、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责任,监督实施食品安全标准,负责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负责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贯彻执行党的中医政策和中医药法律、法规,起草中医药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制定全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

八、制定并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与策略,规划并指导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等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依法报告管理传染病疫情信息。

九、制定全市卫生监督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规划并指导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和职业危害评价、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

十、制定全市农村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规划并指导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十一、制定全市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健康教育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规划并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负责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十二、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组织调度全市医疗卫生人员开展其他突发公共事件伤病员紧急救援,防止灾后疫情发生和蔓延。

十三、制定全市医学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医药卫生科研攻关,指导医学科技成果和新技术的普及应用。

十四、负责市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按照规定管理市直部门有关干部及离休干部、老红军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市内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五、根据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实施卫生执法监督,受理卫生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十六、负责全市医疗卫生单位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促进卫生行业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十七、组织实施医学卫生方面的政府和民间的多边、双边合作交流和卫生援外工作。

十八、负责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篇三:卫生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县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

2、依据国家卫生法律、法规,对社会公共卫生、劳动卫生、矿山卫生、学校卫生、食品、医用生物制品和生物材料、医疗器械和医药购销领域等行使监督管理职权,对重大疾病及医疗质量等实行监测;实行医务人员资格认定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制度。

3、制定医学科研发展规划,发展医学教育和卫生人员继续学历教育,培养卫生技术人才。

4、贯彻中西医结合方针,发挥传统医学的优势,发展中医事业。

5、坚持预防为主,预防和控制各类传染病、地方病的发生,努力降低发病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努力改善城乡卫生面貌;全面推行初级卫生保健,负责妇女、儿童保健的指导工作。

6、组织开展与县外卫生领域的技术交流、合作。

7、组织开展职业道德教育,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强化医护质量和医疗安全励志网http://wWw.qqZf.cN/,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8、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调度全县卫生技术力量和队伍,协助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抢救伤病员,防止和控制疾病的发生、蔓延。

9、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10、管理卫生事业直属单位和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指导行业学会工作。

【篇四:卫生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区域卫生事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全区卫生执法监督和行业管理,建立和完善区域公共卫生服务、疾病预防控制、卫生执法监督、卫生投资保障体系。

3、组织、协调、处置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蔓延,负责重点疾病的监测及医疗质量的监督管理,初级卫生保健等工作。

4、统筹协调区域卫生资源配置,指导实施医疗卫生机构改革。

5、负责区域内食品(饮水)、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公共场所卫生等的监督管理和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执业许可及监管。

6、加强重点医疗卫生机构的基础建设,高级人才的引进和专业人员的继续教育,监督实施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加强精神文明和行业作风建设。

7、推广应用先进、成熟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实用技术,负责对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的监督管理,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

8、协调和督促区级有关部门、机关企事业单位贯彻落实公共卫生法律法规及全民健康教育、公民义务献血、救灾救护、爱国卫生运动等工作。

9、承担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篇五:县卫生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本县卫生工作制度,研究提出全县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督促实施国家技术规范和卫生标准。

二、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起草本县卫生工作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县卫生部门规章制度,依法对全县公共卫生、环境卫生、劳动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饮水卫生、食品卫生和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防治病实施监督管理;监督实施食品、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并负责认证工作。

三、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医疗准入制度,负责医疗机构审批、评审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执业医师、执业护师考试、考核和登记注册;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卫生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

四、负责全县医疗行政管理工作,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卫生资源的开发的配置;负责初级卫生保健计划的制订、实施、考核评审;负责农村三级医疗卫生网络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无偿献血活动,依法监督管理临床用血质量;督促本系统用药单位加强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

五、研究制订全县医学科学研究规划,组织开展医药卫生科研工作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管理医学教育,制订全县医药卫生人员的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六、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中医政策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制订中医事业发展规划,对中医、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学实施管理,组织挖掘、整理和继承中医药遗产;组织重大中医药科研课题的协作玫关鉴定、应用和推广。

七、负责落实国家对人群健康危害严重疾病的防治规划,拟定并组织实施对重大疾病的防治;组织调度全县卫生技术人员,协助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重大突发事件、自然灾害中的医疗抢救和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疾病、疫情的发生、蔓延扩散。

八、实施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防治严重危害妇女、儿童健康的疾病。

九、拟定全县爱国卫生和农村改水改厕工作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部门搞好城乡爱国卫生工作。

十、研究指导全县医疗机构改革,监督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负责医疗事故调处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卫生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对卫生工作者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组织实施卫生技术人员的资格认定的技术职务评审、聘任等有关工作。

十二、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动员全社会参与爱国卫生工作,增强全民自我保健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十三、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篇六:重庆市黔江区卫生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和编制实施全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

二、推进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起草全区卫生改革与发展方案,依法制定和组织实施卫生工作技术规范和其他一般规范性文件。

三、负责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四、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负责全区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五、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区卫生资源配置。编制全区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并组织实施;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卫生行业价格,制定和调整医疗收费标准。

六、负责制定和指导实施全区爱国卫生、社区卫生、妇幼保健和健康教育规划、政策措施和服务标准;承担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工作。

七、负责全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定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全区免疫规划及方案并组织实施;协助、指导街道、乡镇和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

八、承担全区卫生应急工作。制订和组织实施全区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

九、指导和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

十、负责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执业人员、医疗服务技术及大型医疗设备的准入制度;研究、指导医疗机构改革;依法监督管理采血及临床用血质量安全;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

十一、制定全区医学科技发展规划。组织重大医药卫生科技项目的攻关;指导医药卫生科研成果评审、验收及成果转化工作。

十二、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区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全区成人医学教育及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参与医学卫生方面的合作与交流;组织参与国家卫生组织倡导的重大卫生活动。

十四、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区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区中医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发展中医药事业和民族医药事业。

十五、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全区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六、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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