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职责

时间:2015-02-04 10:48:16 | 来源:励志网

【篇一:银监会的职责】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并发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

三、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

五、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非现场监管,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分析、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

六、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现场检查,制定现场检查程序,规范现场检查行为;

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并表监督管理;

八、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制度,制定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明确处置机构和人员及其职责、处置措施和处置程序,及时、有效地处置银行业突发事件;

九、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统计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

十、对银行业自律组织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十一、开展与银行业监督管理有关的国际交流、合作活动;

十二、对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

十三、对有违法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银行业金融机构予以撤销;

十四、对涉嫌金融违法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关联行为人的账户予以查询,对涉嫌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的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

十五、对擅自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非法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活动予以取缔;

十六、负责国有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七、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篇二:朔州市银监局工作职责】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规定、山西银监局的授权和委托,负责监管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促进金融业稳健运行。

2、根据有关规定,结合辖区实际,制定银行业监管法规的实施细则、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3、审查和批准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和业务范围。

4、审查和批准、取消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监督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的经营行为。

5、对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现场和非现场监管。

6、依法查处金融违法违规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制止非法金融活动。

7、负责统计、分析、上报辖区内银行业运行的有关数据和信息励志网http://wWw.qqZf.cN/,并依据山西银监局的授权进行信息披露。

8、负责对辖区内银行业金融风险进行统计、分析和研究,制定实施相关监管措施,并会同有关部门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突发事件和重大金融风险进行处置。

9、组织辖区内监管办事处的监管工作;协调并处置辖区内跨县(市)的监管事宜。

10、承办山西银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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