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管理制度

时间:2015-02-05 12:27:38 | 来源:励志网

【篇一:公司人员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了规范地管理****人事调整事务,保证公司内部员工的合理配置,改善公司内部的人事关系,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从而达到优化配置人力资源和创树人力资源优势的目的,特定本制度。

1、2本制度所指人事调整包括人员晋升;调动、降职与退休。

1、3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

2人员晋升

2、1晋升较高职位依据以下因素:

(1)具备较高职位的技能;

(2)相关工作经验和资历;

(3)在职工作表现与品行;

(4)完成职位需要的相关训练课程;

(5)具备较好的适应性和潜力。

2、2职位空缺时,首先考虑内部人员,若没有适合人选时,则从外部招聘。

2、3员工晋升分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形式:

(1)定期:每年年终根据公司人事考核评议制度对员工考核评议的状况,统一实施晋升计划;

(2)不定期:员工在年度行进中,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表现优异的员工,随时予以提升;

(3)试用人员成绩卓越者,由试用部门推荐晋升。

2、4晋升操作程序:

(1)行政人事部根据年终考核评议资料,与各部门主管协调后提出晋升建议名单,呈请核定。不定期晋升者,另行规定;

(2)凡经核定的晋升人员,行政人事部以人事通报形式发布,晋升者则以书面形式个别通知。

2、5晋升核定权限:

(1)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监,由总经理提议集团审议核定;

(2)各部门经理,由各部门经理提议总经理协行政人事部核定;

(3)各部门经理以下人员,由各级部门经理提议呈总经理协行政人事部核定。

2、6员工接到调职通知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

2、7凡因晋升变动职位,其薪酬由晋升之日起重新核定,于晋升核定次月按新的职位标准发放。

2、8员工年度内受处分未抵消者,次年不能晋升职位。

3调动、降职与退休

3、1调动是公司内的人事异动,人员调动必须符合人事管理的基本原则,主要有:

(1)符合公司组织架构、经营方针;

(2)符合相关人事政策;

(3)提高员工任职能力,做到适才适用。

3、2凡下列情况的,公司应对员工实施职位调动:

(1)配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

(2)调整公司结构,促进公司员工职位的合理化;

(3)适合员工本人的能力;

(4)缓和人员冲突,维持公司正常工作秩序。

3、3员工调动的实施:

(1)行政人事部应根据所需调动人员情况填写《职位变更/调薪申请表》(见附表),以掌握员工动态,并作为核算薪资的依据;

(2)因工作需要拟调动服务地点和职位的人员,行政人事部须在《职位变更/调薪申请表》调职情况栏中详细说明服务地点和职位调动前后的工作分配情况;

(3)奉调人员接到调任通知后,应于指定工作日内办妥交接手续前往就职;

(4)员工因自身原因希望调动工作的,可填写《员工调职申请表》(见附表)递交行政人事部,由公司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批准其申请。

3、4降职是指从原有职位降到较低的职位,降职的同时意味着削减或降低被降职人员的地位、权利、机会和薪金。实际上是一种带有惩处性质的管理行为。

3、5有下列情形者可对员工进行降职处理:

(1)公司因机构调整而精简人员;

(2)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调任其他工作又没有空缺;

(3)应员工要求,如因身体健康状况不好不能承担繁重工作等;

(4)依照考核与奖罚规定、对员工进行降职。

3、6降职的程序与审核权限:

3、6、1程序:

(1)由用人部门提出申请,报送行政人事部;

(2)行政人事部按公司有关规定,由行政人事部相关人员与被降职人员进行谈话、沟通,并对用人部门提出的降职申请事宜予以调整后,呈请总经理办公室核定;

(3)行政人事部以人事变动通知发布通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降职者本人。

3、6、2权限:

(1)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监的降职由集团公司裁决,行政人事部备案;

(2)部门经理人员的降职由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报总经理核定;

(3)部门经理以下人员的降职由用人部门提出申请,行政人事部审核,由总经理核定。

3、7被降职员工收到降职

通知后,应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好移交手续,履任新职,不得借故推脱或拒绝

承接。

3、8降职时,其薪酬于降职之日重新核定,于降职核定后的次月起按新的职位标准发放。

3、9被降职人员对降职处理不满,可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诉,未经核准不得出现离开现职或怠工现象。

3、10退休是指员工到一定年龄,从工作岗位上退职,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事活动。通常情况下,公司员工具备下列条件时,应予以退休:

(1)符合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2)因公致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工鉴定委员会确证者。

3、11员工在距法定退位年龄的前一个月内行政人事部应向其送达“退休通知单”,自核准退休的次月起按国家规定享受国家养老保险待遇。

4人员调整的交接管理

4、1职位交接时,移交人应填写《职务交接清册》;填写职位交接清册内容说明:

4、1、1部门人员名册及单位部门人员工作说明:

(1)如果是部门经理人员(部门经理助理职位以上人员),应详细说明自身工作及职务;列出本单位所属人员名单;并说明各人工作职务内容;

(2)如果是部门一般人员时,仅详细说明自己本身工作内容及处理方法。

4、1、2现金、有价证券、帐表、凭证说明:凡职务上有经管现金、有价证券、帐册、报表及各类凭证者,应列出明细清单,详细点交清楚,如有不符,又未能提出正常理由者,除负赔偿责任外,尚需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制裁。

4、1、3资财、成品、财产、设备、器具说明:凡职务上有经管器材、成品、财产、设备、器具的,应将说明书、明细表及设备配置等逐项一一点交给接交人。

4、1、4信、戳记说明:凡职务上有经管各项印信、戳记者,应逐一点交给接交人,如冠有职衔的印信、戳记、名片应予以销毁。

4、1、5办及未完成事项:如在职务内有计划中拟办理或已局部进行的工作也应一一列表详细说明,转交给接交人。

4、1、6职务交接完毕后,填写《职务交接清册》及所列各项明细,正本交给公司行政人事部存档,部门、接交人、移交人应保存影印本。

4、2公司部门经理助理职位以上人员交接时,应由行政人事部监交;

4、3公司部门业务经理及以下人员交接时,由部门经理。

5本制度解释权归于******行政人事部。

6本制度自2007年3月1日起执行。

【篇二:员工管理制度】

为规范员工管理,使员工了解工作规范和工作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工作规范

第一条行为准则

1、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学院规章制度,遵守集团各项管理规定和劳动纪律;

2、热爱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学院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的生活服务,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3、服从分配,服从领导,工作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尽忠职守,保守业务秘密;

4、关心集体,团结协作,互相帮助,维护集体利益和集团信誉;

5、爱护集团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6、努力学习文化、业务技术知识,认真做好服务工作,提供优质服务,虚心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第二条工作态度

1、热爱本职工作,对自己的工作职责负全责;

2、努力提高工作技能和工作效率;

3、同事之间应通力合作励志网http://wWw.qqZf.cN/,互相配合,不得相互拆台或搬弄事非;

4、对本职工作应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5、待人接物态度谦和,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集团文化氛围。

第二章工作制度

第一条作息时间

1、集团一般实行五天工作制(服务部门除外),员工每周休息二天,通常为周六和周日,各中心可根据具体情况灵活掌握;

2、部门(中心)的工作时间如需变更,须事先征得集团行政部批准;

3、员工每天工作八小时,特殊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灵活掌握。

第二条工作纪律

1、上班必须佩戴集团工作证,穿戴整齐,服装整洁,须穿工作服上班的员工,必须按规定着装;

2、上班时间应保持环境的安静,不要高声喧哗、闲谈和播放音乐,以免影响他人工作;

3、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确因工作需要外出,要经本部门主管或中心主任批准;

4、在办公室内应精神饱满、举止文明、衣着整洁、讲究卫生;不准只穿背心、拖鞋;不准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自觉维护和保持环境卫生;

5、接电话须用礼貌用语,通话力求简明扼要,禁止用电话聊天或长时间占用电话;

6、严守集团机密、廉洁奉公,维护集体利益和集团声誉;

7、注意安全,落实防火、防盗、防风、防雷措施,及时消除各种隐患;

8、勤俭办公,节约用水、用电,杜绝一切浪费现象;

【篇三:销售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依据。本公司销售业务的事务处理须依照本规定进行。

第二条目的。本规定的目的在于明确销售活动中事务处理的基准及手续,使其经营得以合理进行。

第三条管辖。销售业务则应属于销售副总经理的经管领域。

第四条事务范围。销售业务的事务范围如下:

1、处理销售方面的事项;

2、从定价、报价到货款回收为止的一切与销售有关实务;

3、因销售而发生的会计记账事务;

4、代理店与特许经营店的管理;

5、广告、宣传业务;

6、开发。

第五条销售计划的立案。销售计划在策立之前,应先就一般经济行情的预测和过去的销售实绩的分析、市场调查资料等,拿来与工厂的设备及生产状况做一对照后再立案。

第六条定价。定价时除对工厂的成本进行调查外,还须参酌其他同业公司及市场行情,力求确实、妥切。

第七条受理订货的合同。受理订货的合同,原则上以文书方式,双方互相交换,如此才能使与顾客订立的契约内容确实。

第八条严格遵守交货日期。务必严格遵守交货的日期。为达此目的,要不断与顾客、生产部门和技术部门保持密切联系,这样才能使设计迅速确定。

第九条货款的回收。务必设法使产品销售后的货款顺利回收。因此,除了需尽快采取请款手续外,在货款收讫之前,必须经常留心其发展。

第十条统一整理方式。账簿的记载、传票资料的发出及整理,须以互相牵制为根本,在整理方式上必须求其统一与合理化。

第十一条代理店与特许经营店的设置。代理店及特许经营店的设置通常应符合公司远期规划的要求,以销售产品为主,获取市场信息为辅。

第十二条广告、宣传。广告、宣传的目的在于提高公司商誉及产品的知名度,以此唤起需求,帮助销售计划的推行与完成。在实施广告或宣传时,必须依据统一的计划,重点实施,使经费能够最有效的运用。

第十三条产品开发。开发新产品时需使顾客认识新产品,并唤起他们的需求,才能扩大销售管道。另外,对于改良意见须加以统一,对于未来的品项也须进行研究,如此才能巩固销售的根基。

第十四条销售部门的定义。在本规定中,销售部门是指国内贸易部(及其下属的华东部、华南部、西北部和华北部四个分部)和国际贸易部(及其下属的欧洲部、美洲部、亚洲部和非洲部四个分部)。

第十五条销售计划的制定。销售副总经理需依据本规定第五条的内容,与相关部门进行联络、协议制定销售计划。

第十六条定期计划表。销售计划中需定期制定者包括:半年度的订货受理及销售额计划表,各月份长期销售额计划表、半年度的进款计划表及各月份的进款计划表。

1、半年度订货受理计划及销售额计划表须于每年的1月及7月,依月份及品项种类记载下一年度的订货受理及销售额的预估。

2、月份长期销售额计划表内容依照出货月份、产品种类,记载每6个月期间的销售预定额。

3、半年度收款计划表须于每年的1月及7月,依照月份、客户分别记入下年度的进款预定额。

4、各月份进款计划表须于每月初将各销售部门及各户别的当月进款预估额记入表中。

第十七条资料的提出。部门经理应将上述各项计划的资料及计划表按时提交给销售副总经理。

第十八条资料的调查分析。销售部门为制定第十六条中的各项计划,应收集过去的销售实绩、市场动向及其他资料,进行调查与分析。

第十九条举行会议。销售副总经理应定期召集销售部门经理,举行年度、半年度订货受理会议、月份销售会议及每月收款会议,借由讨论来制定销售计划。

1、半年度订货受理会议于每年的1月及7月上旬召开,会议目的在于审议下年度的订货受理计划的方案。

2、月份销售会议于每月上旬举行,目的在于审议销售计划的妥当性。

3、每月进款会议于每月上旬举行,目的在于制定每月的收款计划,并进行审议。

第二十条预估生产的处理。依据销售计划,如有必要进行预估生产的准备时,销售经理室须发出生产准备委托书,经由销售副总经理的裁决后,送交生产部。

第二十一条情报的获得、报告。销售部门经理必须依照规定的要领,不断的掌握市场动向,其他同业公司的估价状况及自己的订单接获情况,适时地向销售副总经理报告。

第二十二条信用调查。销售部门必须不断努力掌握顾客的信用状况。尤其是对于首次交易的对象应特别慎重,如交易涉及重大的应请示销售副总经理的裁决而后行事。

第二十三条收集、整理各项资料。销售经理室必须不断收集产品价格表、库存品一览表及其他定价、报价、受理订货时的必要资料,设法使其完备,帮助销售部门的销售活动得以顺利进行。

第二十四条报价。报价分为标准产品的报价与特定产品的报价二种:

1、标准产品的报价是指产品价格表中所列出本公司的标准规格商品的报价。

2、特定商品的报价是指产品价格表中未列出价格或标准规格品以外的商品的报价。

石英塑胶地板的基价(包括标准厚度、规定颜色的产品和非标准厚度、色卡以外颜色的产品)由销售副总经理提报总经理或董事长裁决。对于长期客户、进货量大的客户,如报价与基价有显著差异或交易条件特殊、对日后销售有重大影响者,应由部门经理请示上级裁示后行事。

第二十五条报价的裁决基准。标准产品和特定产品的售价以下列规定为裁决基准:

1、产品报价在基价下浮15%-20%的售价,由董事长裁决。

2、产品报价在基价下浮10%-15%的售价,由销售副总经理裁决。

3、产品报价在基价下浮5%-10%的售价,由销售部门经理裁决。

第二十六条如果客户没有特别指定,通常以本公司所指定的报价表来进行报价。

第二十七条规格(厚度和颜色)设计。设计说明书必须以基价为基准,进行测算,并促请尽快决定。设计说明书原则上须向技术部门和生产部门预审。

第二十八条销售合同文本的处理。在受理订货时,须依照下列规定来处理销售合同文本:

1、在销售合同号码上冠以英文字母,以表示产品销售的国家或地区。原则上需依照销售合同来进行。如果是依照订货书的话,原则上须填写订货书来代替销售合同。

2、前项销售合同文本的交换发生困难时,也务必设法取得足以证明的文书。

3、销售合同若由顾客一方做成,则须注意对其记载的内容是否与本公司所提的报价内容相符,并做好详细的检核工作。若销售合同文本由本公司负责制作,由须依照另外所规定的文本格式为标准。

4、销售合同文本一概由销售部门负责保管。因此,销售部门必须备有合同登记簿,将规定的内容记入其中。

第二十九条销售编号的使用区分。销售编号的使用区分,则另行规定。

第三十条受理订货的事务手续。受理客户的订货时,须依照下列规定完成事务手续:

1、销售部门须及时发出订货的出货传票,并依照规定的顺序送交各关系部门。订货的出货传票,在必要时尚须附上订货明细表、订货说明、包装细节等。

2、出货传票的记载事项如有变更,应重新发出订正后的出货传票。

第三十一条出货计划的控制、管理。销售部门出货计划的控制、管理工作,应由销售经理室来负责。

第三十二条出货的事务处理。产品出货的相关事务处理应依据下列规定来进行:

1、销售部门在每月月底经由销售经理室发出,由技术部、生产部执收下个月的出货预定表,根据此表,销售部门始可开始着手准备出货、质量检测及货款回收等等相关事宜。

2、如有质量检测的必要时,销售部门应填写质量检测委托单,委托技术部门进行。

第三十三条不良品的退换等。关于不良品的退换及免收费的交货品等,遵照另行规定来进行。

第三十四条销售合同的变更、解除。有关销售合同的变更、解除的处理,请依照另行规定进行。

第三十五条货款回收的事务处理。销售货款的回收事务须依照下列规定进行:

1、当交货完毕时,销售部门须连同出库单及其他必要资料,寄出请款单,交由销售经理室依规定盖章后,提交给客户。

2、销售经理室在收到前项的请款单时,应将内容与订货单做成查核档案后,登录请款登记簿中,然后送交销售部门经理认可盖章后,回复给销售部门。

3、如顾客没有特别指定时,请款单则以本公司所规定的格式为准。销售部门应准备好请款单的登记簿,详实记录。

4、当顾客汇款进来时,销售部门应填写传票,将款项登录进款通知簿后,交给财务部。

5、财务部为证明已确实收受进款时,应在进款通知薄的收款栏中盖上负责人员的印章,然后送交销售部门。

第三十六条收据的处理。如果顾客没有特别指定,货款的收据则以本公司规定的格式为准,在处理时应依据下列规定进行:

1、收据表格由销售部门负责制表。

2、收据证明(副本)一律由销售部门负责保管整理收据分为一式三份,A为收据证明正本,B为顾客付款证明,C为备查副本。

3、销售人员如果为了收款而须带着收据前往客户处时,须先在C联上盖章前往。

4、若因特别情况需要,在收款时必须先交付客户临时的收据时,事后须迅速以正式收据换回临时收据。

第三十七条货款的催讨。如果货款的回收发生延迟时,销售部门应根据公司规定的方式,发出催促单,催请客户缴付货款。如果货款的回收拖延过久,在不得已情况下有时必须采取法律途径来催款。但这种情况,销售部门应事先照另外的规定,取得债务的确认书。

第三十八条倒债的处理。客户若因破产或其他因素以至货款回收无望时,此部分的未收款项应视为损失来处理。在这种情况下,除非有特别规定,否则应事前提出并请示裁决。损失处理的相关事务由财务部负责办理。

第三十九条账簿的登记。账簿的登记一律以传票为依据。

第四十条传票的种类。传票种类可分为下列三种传票:

1、订货的销货传票。

2、订货的销货修正传票。

3、应收账款传票。

第四十一条订货的销货传票。订货的销货传票,除了应将订货的内容通知技术部门、生产部门外,并得委托技术部门、生产部门着手进行作业及出货外,一方面也可作为与各相关部门联络、交接记录及各项统计的资料。

第四十二条订货的销货修正传票。订货的销货修正传票则以出货传票的记载内容发生变更时的修正,及订货预估金额确定时的通知传票。

第四十三条应收账款传票。销售部门在收受货款时,根据应收账款传票将收款的明细记录下来,另外,销售部门也根据本单将收款手续及收款额记入相关账簿中。

第四十四条账簿的种类。账簿分为下列三种:

1、订货账本及订货补助簿。

2、应收款账本及赊欠补助簿。

3、收款账本及收款补助簿(收款通知簿)。账本、补助簿分别由财务部及销售部门负责记账、保管。

第四十五条订货账本。订货账本及补助簿是依照销售编号顺序,记载从受理订货到货款回收为止的一切交易经过。

第四十六条应收款账本。应收款账本及补助簿是为了确定客户间目前的赊欠款所填而设定的,从销货开始到收款为止的过程都须记入账本中。

第四十七条收款账本。收款账本及补助簿则是依照销售编号,记载销售额的收账明细,销售部门与财务部之间同时利用它来通知,回复收款的情况。

第四十八条各种账本。各种账本应于每月月底做好对照查核之工作,并由销售副总经理负责审核。

第四十九条统计及各项调查报告。销售部门应制作下列统计及调查报告,并作为销售业务的经营资料。其中,必须定期制作的,包括收款日报、销售月报及销售年报。

1、收款日报必须每天制作,并依照销售部门类别及收款种类(现金、支票、人民币、外汇等)记载前一天的收款实绩。

2、销售月报应于每月上旬制作,记载内容包括订货、出货及上个月的收款实绩、本月份预定收款及订货、赊欠、订金、佣金、各项应收账款额明细等。

3、销售年报于每年1月制作,记载内容包括各销售部门、专卖店、特许经营店各商品上一年度的订货受理、出货及收款实绩等。

第五十条代理合同。本公司产品销售代理合同(本公司为甲方、代理方为乙方)分为结算价格合同及销售手续费(佣金)合同,但以前者结算价格合同为主。

1、所谓买断价格合同是指乙方从甲方买进产品,然后以乙方销售渠道销售给顾客的合同。

2、所谓销售手续费(佣金)合同是指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人,直接销货给顾客的合同。

第五十一条代理店的报酬。以结算价格合同为基础的代理店报酬,则按结算价格与销售价格之间的差额为基准;以手续费用(佣金)为基础的代理店报酬,则依据代理合同书中所规定的手续费(佣金)为基准。

第五十二条代理保证金。签订代理合同时,代理店应缴纳不低于10万元的代理保证金。

第五十三条在选定代理店时,须就其代理店的经营、营业状况、店主的经历、性格、手腕、信用程度、资产及从业人员的状况等做彻底的调查。对于以第一次缔结代理店的合同为对象时,通常须以经历一年以上的特须经营店合同的资格。

第五十四条特许经营店。新缔结特许经营店合同者,原则上仍列为特须经营店。

第五十五条特约经营店合同。关于特约经营店的合同可依照代理店的相关规定进行。但可免除代理保证金一项。

第五十六条代理店、特许经营店的管理。代理店及特许经营店的管理,其目的以希望提高各店的销售意愿外,为了达成下列四项目的,还须不断加以指导,接着及监督等工作。其规定如下:

1、依照本公司的销售计划,利用标准售价来达成销售额。

2、设法使货款回收顺利,并依照规定的付款条件来执行。

3、调查市场状况,在设定委托地区时须设法避免疏漏,同时须不断地提供信息给本公司。

4、维持各店的健全经营。

第五十七条会议的召开。每年举行一次代理店、特许经营店会议,使各店管理得以顺利进行。

第五十八条代理店合同的更新。代理合同到期,须重新更换代理店的合同时,应就第五十四条、五十七条的内容及其他情况加以检查,并以此做为更新合同的资料参考。有时可依上述情况更改代理店合同内容或解约。

第五十九条合同书的保管。代理店、特许经营店的合同书(正本)由销售经理室负责保管。

第六十条各种账簿的管理。关于各种账簿及传票资料的保存、废弃,一切皆以本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六十一条报价、合同、交货等。对客户的报价、合同、交货、货款申请单及收据等资料,原则上以销售部门及销售部门经理的名义存档。但专卖店、特许经营店等方面,只要是在事前经销售副总经理的认可范围内,可以专卖店、特许经营店负责人的名义存档。

【篇四:外来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外来人员出入生产经营场所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确保公司财物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出生产经营场所的外来人员。

三、场所类型

A类:进出公司指定的接洽场所(如洽谈室、接待室、展厅、培训室及办公室)。

B类:进出公司生产各车间、加工制造场所、仓储场所及生产现场等。

四、具体规定

1、凡进出公司A类场所的所有外来人员,需由大门值班保安进行登记,由接洽人员核准后,在指定的接洽场所完成接洽工作。

2、凡进出公司A类场所的所有外来人员,需由接待人员提示安全告知,如:指定的接洽场所禁止吸烟,场所内的电气设备禁止随意打开或关闭。

3、车间主任严格管理本车间,严格控制非加工人员进出情况。

4、凡进出公司B类场所的所有外来人员,需由大门值班保安进行登记,并报相关部门负责人,由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完成工作。事毕在大门值班保安处签注出厂时间。

5、凡进出公司B类场所的所有外来人员,禁止吸烟及禁带火种进入场所。进入前由相关负责人介绍注意事项及相关安全防护措施。

6、未经许可,任何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危险作业场所。

7、工程承包施工及设备安装维修人员进出公司B类场所,相关负责人还需审核相关单位及人员资质证明,做到持证上岗。

8、政府及其它嘉宾等参观人员,入厂时先由工厂办公室接待,按接待程序安排好陪同人员和参观路线,再由生产相关部门负责人带领参观,参观完毕出厂时签注出厂时间。

9、外来人员参观非经准许区域或核心区域,必须由总经理核准。10、外来人员来访及参观时间以上班时间内为限,非工作时间,概不接待。

11、外来人员未经许可禁止进入厂区。

12、公司生产作业现场禁止拍照、摄影,任何外来人员禁止携带照相机、摄影机入厂。经公司总经理批准者不在此限,但须加以限制,不得逾越指定准许摄影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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